如何在美國當公校老師?
因為有些朋友私訊問我這個問題
所以我在這裡簡單回答一下
細節在本專頁不同文章也有提到
美國跟台灣的制度其實一直都很接近
想要當老師
你必須在有教育中心的大學修教育學分
大部份的大學會要求
你必須是他們的正式學生才能修
這代表你必須是大學生、研究生身份
除了教育學分之外你必須拿一個學位
我建議各位修跟教育相關的
或是跟你有興趣教學的領域
例如小學教育、特殊教育、英語文學、數學系....
你或許可以找到大學
願意讓你做license seeking
單修教育學程
但是這牽扯另一個問題
學校能單獨為這給你F1簽證嗎?
AIT是否願意發簽證給你?
當然如果你本來就已經有美國身份
單獨上教育學程可能比較可行
再來教育學分每州規定不同
我求學的州當初是四門課
教育科技
教育概論
特教與個案分析
人類發展與教育
這些都是非常多報告的課程
教育學程修完後
你必須去當實習老師
實習長短依各校要求不同
為一學期或一學年
實習學校由你的大學決定
實習期間
各校也會有不同的評鑑制度
我當初是總共要被觀課6次
自行設計教案教所有課堂2週
最後關於資格考試
美國最多州採用的是Praxis
共有46州承認此項考試
這是一種電腦線上考試
科目分成
你的專業科目
如中文、數學、科學....
另一項是基礎教育知識簡稱PLT
分成國小、國中、高中
在教師實習之前
你必須至少通過一項Praxis
學校才能讓你參加實習
當這些項目都完成了之後
你的大學會幫你向當州教育局申請教師證
(你不能自己申請,一定要透過你的學校)
如果一切文件都沒問題
過程大概耗時一個月
(是的,政府機關就是這麼慢)
有人問我要等那麼久那工作怎麼辦
其實你在當實習老師的階段
如果所有的Praxis 都通過了
就可以開始找工作了
也記得在實習結束簽證過期前三個月
申請OPT實習簽證
這樣你才不會實習結束後
有學生簽證過期非得回國
或是學期已開始
找不到教師工作
沒收入的空窗期哦
*本州法令改了 現在PLT考試改成 Edtpa 老師們必須錄下自己的教學 並寫下符合州標準的檢討報告 取代原本的教學理論測驗
圖:這時節家戶都有的復活節佈置